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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國中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內容
  人力素質的提升是社會國家進步的最大資源,如何培育具資優特質的人才與人力資源的潛能發展,是教育重要的工作與目標之ㄧ。而所謂具資優特質者係指在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及領導才能及其他特殊才能的表現優於常人。而其教育目的乃針對六大類潛能優異的學生,提供適性教育的機會,使其在多元的教育環境中,充分發揮其潛能。此外,透過資優教育的推展,落實教育的公平性,提升資優教育的品質,進而達成因材施教、人盡其才的教育理想。
   「國中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與國小資優審定不同,於每年辦理,分別有初選及複選。其鑑定內容及參加辦法如下,資料由本中心專業整理,提供家長參考。

鑑定類別

報名時間

鑑定時間

報名資格

承辦學校

備註

國中
一般智能資優
學生鑑定

初選:
114年03月31日~05月06日前


複選:
114年06月13日~19日前

初選:
114年05月24日(六)
<團體智力測驗>
<學科成就測驗:國文+數學>


複選:
114年06月28日(六)

<個別智力測驗>


※一般智能鑑定資格:

一、 初選:
(一) 應符合下列三項報名資格其中之一:
1.通過台中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生鑑定安置之應屆畢業生,須持續接受資賦屆畢業生,須持續接受資賦優異教育相關服務,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報到者。
2.通過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資賦優異生縮短修業限鑑定之應屆畢,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報到者。
3.具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潛之應屆畢業生,六年級第學期具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潛之應屆畢業生,六年級第學期學校舉辦之國語、國語、數學及自然科學 三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 三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T分數,計算至小點分數,計算至小點 分數,計算至小點 第4位,第5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15% 扣除上述第1項資優學生人數),且11 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二) 鑑定報名資格須經各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檢核,並經各就讀國中(以下簡稱各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

(三) 實驗教育(含在家自學)學生若不具備第1項及第2項報名資格,需於簡章公告後,參加設籍學校舉辦之最近一次定期評量,結果符合參加設籍學校舉辦之最近一次定期評量,結果符合第3項報名資格 規定,並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為避免影響原校內學生報名權益,名額採外加計算),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報到者。

二、複選:初通過且經各國中承辦單位審查者。

(台中市自115年起取消辦理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生鑑定,符合學術性向報名資格得報名本市國民中學資賦優異生鑑定。)


臺中市立
黎明
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
爽文
國民中學

開啟簡章 資優鑑定流程表

國中
語文性向資優
學生鑑定

初選:
114年03月31日~05月06日前

複選:
114年06月13日~19日前

初選:
114年05月24日(六)
<學科成就測驗:國文+英語>


複選:
114年06月28日(六)

<國語文性向測驗>
<外語文性向測驗>


※語文性向鑑定資格:

一、 【管道一】 初選:

(一) 應符合下列三項報名 資格其中之一:
1. 通過台中市 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生鑑定安置之應屆畢業,須持續接須持續接受資賦優異教育相關服務, 且 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2. 通過本市114學年度縮短修業年限鑑定之應屆畢生,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3. 具有學術性向(語文類 )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 六年級第一學期學校舉辦之國語及英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 T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4位,第5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15%(扣除上述第1項資優學生人數 ),且114學年度 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二) 鑑定報名資格須經各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檢核,並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檢核,並經各就讀國中(以下簡稱各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

(三) 實驗教育(含在家自學 )學生若不具備第1項及第2項報名資格 ,需於簡章公告後,參加設籍學校舉辦之最近一次定期評量結果符合後,參加設籍學校舉辦之最近一次定期評量結果符合後,參加設籍學校舉辦之最近一次定期評量結果符合第3項報名資格項報名資格規定,並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為避免影響原校內學生報名權益,名額採外加計算),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報到者。

二、【管道一】複選:【管道一】初選通過且經各國中承辦單位審查者 及【管道二】 審查結果需經進一步評估者。

三、【管道二】:具有學術 性向(語文類 )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生,且11 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並具備下列三項資格之一者,可參加具備下列三項資格之一者,可參加【管道二】之鑑 定。

(一)111年8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有關學科競賽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之學生。
(二)111年8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參加學術研 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科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科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之學生。
(三)111年8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店,並檢附具體資料之學生。


臺中市立
萬和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
大甲國民中學

開啟簡章 資優鑑定流程表

國中
數理性向資優
學生鑑定

初選:
114年03月31日~05月06日前

複選:
114年06月13日~19日前

初選:
114年05月24日(六)
<學科成就測驗:數學+自然>


複選:
114年06月28日(六)
<數學性向測驗>
<自然性向測驗>


※數理鑑定資格:

一、 【管道一】 初選:

(一) 應符合下列三項報名資格其中之一:
1. 通過台中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生鑑定安置之應屆畢業,須持續接受資賦優異教育相關服務,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2. 通過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之應屆畢生,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3. 具有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 業生,六年級第一學期學校舉辦之數學及自然科學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T分數,計算至小點第4位,第5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位四捨五入)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15% (扣除上述第1項資優學生人數),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二) 鑑定報名資格須經 各國小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檢核,並經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檢核,並經各就讀國中 (以下簡稱各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

(三) 實驗教育(含在家自學)學生 若不具備第1項及第項及第 2項報名資格,需於簡章 需於簡章公 告後,參加設籍學校舉辦之最近一次定期評量結果符合後,第3項報名資格規定,並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為避免影響原校內學生報名權益,名額採外加計算),且11 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報到者。

二、【管道一】複選:【管道一】初選通過且經各國中承辦單位審查者暨【管道二】審查結果需經進一步評估者。

三、【管道二】:具有學術 性向(數理 類)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且114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並具備下列三項資格之一者,可參加【管道 二】之鑑定。

(一)111年8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有關學科競賽展覽 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之學生。
(二)111年8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科參加學術研 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科習活動,成就特 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之學生。
(三)111年8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機詹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之學生。


臺中市立
漢口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
清水國民中學

開啟簡章 資優鑑定流程表
 ※以上資料由「諾貝兒補習班」彙整,詳細內容請點〝鑑定流程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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